近日,孝感市审计局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对全局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出82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112条防控措施,进一步夯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该局从思想道德风险类、岗位职责风险类、机制制度风险类、外部环境风险类等四个方面,排查出编造和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虚报工作业绩;向被审计单位替亲友说情打招呼,谋取不正当利益;审计期间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可能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营业性休闲娱乐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补贴、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礼品;随意截留问题、擅自改变问题性质或淡化处理;个人单独与被审计单位商谈审计事项的处理意见;在人事管理、干部任用、考核、考评工作中,泄露相关信息;费用报帐出现内容不实、多报冒领,单据不合规;保密工作不细致,存在隐患,易产生泄密等82个廉政风险点,并对每个风险点的表现、成因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具体的防控措施,将反腐防腐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
二是把握重点,分级管理。突出“三个重点”,即以局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决策风险防控工作;以具有人事权和财务管理权的重要岗位、重要工作为重点,加强岗位风险防控工作;以具有审计执法权的重要岗位、重要工作环节为重点,加强执法风险防控工作。注重把握每个排查环节,力求把岗位廉政风险点查准、查深、查全。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大小和危害程度评定标准,评定出一级风险25个、二级风险38个、三级风险19个,进行分级管理,并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重点防控,看死盯牢,确保不出问题。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到人。针对存在的风险点,制定或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制度》《项目管理流程》等规定,坚持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权力的行使更加透明、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按照廉政建设总要求,按科室分别制定防范措施,使各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规定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和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主管责任,凡是出现不廉洁行为的,一经查实,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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