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汛期危险化学品 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部分地区出现了1998年以来的最大洪涝灾害。为做好我市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现将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全省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6〕306号)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防控,严格危险化学品储存风险管理,防范危险化学品使用风险,做好危险化学品搬迁企业风险防控,确保汛期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全省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6〕306号)

孝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