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杨萍带领部分民事法官到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参加了“院校共建”交流活动。
此次交流活动,华师法学院师生对大悟法院审理的一起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模拟庭审。该案发生于2015年4月30日,当日张某驾驶摩托车从大悟县某镇东门街经过时,路边梧桐树折断,将张某砸伤,张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张某的亲属将该镇人民政府起诉至大悟法院。该案经过大悟法院、孝感中院、湖北高院三级法院多次审理,最终湖北高院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原告方全部经济损失,判决后,被告某镇政府已履行赔偿款。
该案经过三级法院多次审理,判决结果不同,法律规则的适用也有所不同,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性。模拟法庭结束后,大悟法院法官与华师法学院的师生进行了交流讨论,从法学教育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对该案的法律适用规则原则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分享了审判中法官心证的形成过程。此次“院校共建”模式的研讨活动,架起了法院与高校沟通交流的桥梁,有利于促进司法审判和法学教育的共同发展,推动法学研究与审判实践的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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