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社会救助全面提标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孝昌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动态调整机制,今年4月起,该县对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全面提标。

该县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调整为55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为4680元/年(390元/月),分别比上年增加50元、4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调整为110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费715元,照料护理费385元。集中供养对象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调整为120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费715元,照料护理费485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调整为1885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费715元,照料护理费117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调整为74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费540元,照料护理费200元。集中供养对象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调整为84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费540元,照料护理费3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调整为171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费540元,照料护理费1170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调整为13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拟定为21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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