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城区8月起禁鞭
违者将依法依规处罚
日前,《孝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已经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孝昌城区之前实施的是限鞭管理,即在春节、清明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对城区禁鞭呼声越来越强烈。
新的《孝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规定,在东至107国道外迁线、南至晏家河、西至安卫线(南到鸦雀李村)、北至大悟河区域内,任何时间禁止燃放、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禁止生产、经营、储存、邮寄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违者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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