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今年以来,孝昌县民政局全面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散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600元增加至10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增加至1600元。

据了解,该县发放孤儿保障的对象为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具有孝昌县户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养育标准包含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

该县民政局进一步完善孤儿档案管理,定期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巡查、走访和监督评估,督促监护人做好孤儿养育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做到动态管理、规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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