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清单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中的引导作用,促进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健康发展,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根据目前全省医疗市场发展状况、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决定对我省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清单主要包括口腔正畸、口腔种植、整形美容、辅助生殖等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共95项。

清单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依法自主定价,公立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以科学核算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市场供求及质量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相对稳定。

清单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项目规范,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等,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保障就医者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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