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实名办税

让守信者“一路绿灯” 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我市启动实名办税

5月8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本月1日起,我市启动实名办税,新开业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业务时,需实名办税。2018年1月1日起,实名办税覆盖全市纳税人。

据了解,实名办税是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经税务机关利用现代身份识别技术,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其目的是为进一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及其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市国税局征管科负责人介绍,办税人员在采集完身份信息后,今后再办税时则不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提供身份证号码,并在摄像头前进行人脸识别确认身份信息,真正实现信息一次采用,终身受用。

办税人员包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税务代理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为避免实名给纳税人办税造成影响,市国税局实行现场采集、自行采集、上门采集三种方式采集信息,纳税人除到办税服务厅进行身份采集外,还可以通过湖北国税移动办税平台APP和支付宝客户端的实名办税功能模块,完成身份采集。对于情况特殊,不便到税务机关或不会自行采集的纳税人,可由税务人员通过“湖北国税”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办税采集功能,使用手机摄像头,对人像比对信息、身份证件信息、授权委托书进行采集。

办理税收咨询、车购税业务以及未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申报缴税、发票代开等业务时,暂不纳入实名办税范围。

(作者: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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