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公安局
关于在孝感城区实施重、中型货运车辆和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行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孝感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扎实推进城区交通管理示范路(严管街)创建和“三无”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在孝感城区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和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实施禁行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孝感城区设立10条严管街,在严管街道路范围内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和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实施禁、限行管理。严管街范围具体包括:城站路(北门口至火车站)、长征路(槐荫大道路口至黄陂路口)、北京路(翟家湾转盘至天仙北路口)、天仙路(北京路口至槐荫大道路口)、董永路(星河天街口至体育东路口)、槐荫大道(宝成路口至星河天街董永路口)、乾坤大道(环川路口至北京路口,含文化路全线)、建设路(城站路口至北京路口)、交通路(董永路口至航空路口)、体育大道(航空路口至董永路口)。
二、重、中型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在严管街内通行。因建筑施工、物流配送、物资运输等确需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重、中型货运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凭通行证限车辆、限时段,按指定路线通行。
三、每天7:00至20:00,禁止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在严管街内行驶。
四、从事邮政、快递、送水(气)等提供社会服务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须统一外观标识和编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在严管街内通行,道路交通高峰时段(7:30-9:00,11:30-13:00,17:00-19:30)禁止在严管街内通行。
五、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在允许通行的路段、时段内行驶时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禁止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严禁非法营运、乱停乱放、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重、中型货运车辆驾驶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扣留车辆并予以处罚。
七、广大重、中型货运车辆,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孝感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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