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切实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近日,我市各药店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消除药品销售环节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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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区济公大药房和谐路店,记者看到,药店门口已被几张木柜物理阻断,群众前来购药时,需确定“三码”正常,药品由工作人员前往店内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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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济公大药房和谐路店店长 胡莉:

我们从疫情防控开始一直坚持按照上级的要求,禁止顾客进店购药。对于顾客需要的药品我们直接拿到门口,让顾客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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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春堂大药坊人民大道店,有群众购买退烧类药品,工作人员及时登记购买人及患者的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询问旅居史,同时指引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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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回春堂大药坊人民大道店员工 黄梦莹:

我们店内销售四类药品,包括感冒咳嗽、退热、抗病毒等药品。顾客来了,我们会让他用微信小程序上报自己的信息,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有身份证的,我们会帮其上报,比如登记身份证、居住地址、手机号等信息,在一个小时之内完成;对于既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带身份证的人员,我们会停止销售这四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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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屏障和“哨点”监测作用,我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密切关注药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动员各药械经营单位推广应用“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系统,“四类药品”销售全部实行实名登记;同时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四类药品”信息实名登记,确保登记信息完整、可追溯,构筑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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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陈义: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流程,要求药店大门进行物理阻隔,顾客一律不允许进店购药,督促顾客戴口罩、扫场所码,工作人员还会对顾客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销售四类药品时,要询问顾客购买原因及症状,督促购买四类药品顾客使用湖北省药品零售预警监测系统报送信息。药店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定期核酸检测、做好场所消毒。



(来源:汉川融媒  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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