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申报企业需具备5个条件


从即日起,孝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切实规范合同行为,深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本次活动对自愿申报企业(含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守合同重信用”情况进行公示。

申报企业需具备以下5个条件:必须按时完成2017、2018、2019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如被录入“经营异常名录”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同意将本企业相关申报信息对外公示;开业时间连续满3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经营记录。市市场监管局将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荐名单向市直相关部门及内部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函询,如有违法失信记录将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查询,如有企业在公示年度内存在违法、违规行政处罚记录也将取消申报资格;各地向市市场监管局申报的企业名单应是县(市、区)级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中规模较大的优秀企业,企业和品牌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合同及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签约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在当地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据介绍,2月底前,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本级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审核推荐工作。3月底前,市市场监管局对县(市、区)和市直申报企业进行函询。4月中旬前,市市场监管局确定公示企业名单,制发文件,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示。各地要严格把关,杜绝以虚假信息参与申报等问题发生。如发现申报企业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来源:孝感门户网

编辑:孙亚莉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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