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陆市国税局对2014至2015年度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监控分析系统显示,涉及安陆市疑点户15户。其中2014年度10户,2015年度5户。分疑点类型,应享未享1户,不应享受14户。
为核实疑点,该局所得税科人员分别到管理分局了解15户企业的具体情况,并据分局反馈,对15户企业全部开展了申报错误更正,14户不应享受的企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共计54194.62元,其中冲减多缴税款7470.47元,实际补缴税款46724.15元;加收滞纳金共8662.12元;1户应享未享企业,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已享受优惠政策,享受金额2142元。
通过这次自查,该局清晰了工作思路,在原来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方面,关注的重点是“应享未享”,通过此次自查,发现少数纳税人因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基础信息表中资产总额、人数以及是否禁止或限制行业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享受错误的现象发生,这就提醒该局税务人员尤其是基层税收管理员要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和申报辅导,确保纳税人准确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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