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规范特殊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专项检查1个月

应城规范特殊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特殊药品安全是药品类日常监管的重点。为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应城市食药监管局自3月12日至4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麻醉和精神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及麻黄素、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和放射性药品。现场随机抽取部分药品核实流向,查看特殊药品是否落实“五专”管理要求,并按规定审批销售使用登记。查看涉药单位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复核验收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购进使用登记台账不完善、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不规范等3项共性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向管理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改正的,下达通知限期整改规范。

  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检查各级医疗机构25家,药品零售企业63家,填写特殊药品检查登记表170余份,并要求各监管辖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增加检查频次,切实督导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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