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设定依据:孝公管中文【2015】16号
申请条件:根据孝公管中文【2015】16号文件要求
办理材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不低于装修工程30%的支付装修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装修工程合同》(或协议)和《家庭装修装修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拟装修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公租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及租金缴纳的凭证,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两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房屋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5、装修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照片2张;
6、公积金中心需要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北京路53号房产大厦二楼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长征路22号公积金管理中心城中营业部
办理时间: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担保到位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
联系电话:0712-2340810 0712-2839713
办理流程:贷款咨询→资料受理→调查拍照→贷款审批→办理担保→发放贷款→回收贷款→清户撤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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