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2020年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记者10日从市法制办获悉,《孝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已正式印发出台。
《方案》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和路线图、施工图,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
《方案》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为脉络,总体架构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明确《方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遵循,确立了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为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是《方案》的主体部分。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方案》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7个方面分解细化了具体措施,并实现了可操作、可检验。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着重从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和落实要求。
《方案》同时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19年底,全面巩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通过三个时间节点划定法治政府建设步骤,既提出了按期完成任务的刚性要求,又遵循了法治政府建设阶梯式发展的规律。同时,《方案》中每个子项任务都确定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从而厘清职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作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的落实性文件,《方案》按照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分解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等7个方面、38项、93个子项,不折不扣地贯彻上级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每一项任务不落空、有对应、有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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