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今年以来,孝昌县民政局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救急救难作用,扎实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1-9月份,该县共救助459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91.15万元。
加强宣传。该县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设立政务公开栏、宣传咨询台,实地入户走访的方式,广泛宣传医疗救助范围、申报程序和报销比例,让困难群众全面了解救助政策,以便得到及时救助。
规范程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实行逐级审核审批的制度,经村(居)委会审查、乡镇(街道)民政办调查核实后,报县民政局审批。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医疗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创新方式。推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之间的基本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相关医保、救助政策在定点医院通过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完成“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以减少医疗救助程序,方便困难群众就医。
强化管理。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台帐,按救助类别、时间编号存档,做到有迹可循、有据可查,确保每个救助对象资料齐全。医疗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帐、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民政审批、财政拨款、金融发钱”的社会化形式发放,确保资金发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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