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高质高效办理建议提案

一是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办理、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督办”的工作机制,将每件建议和提案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职能科室,明确具体的承办人和承办时限,确保每件建议、提案 “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 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对答复件从文字、格式、内容上进行把关,对未达到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修改重新答复,确保答复格式规范、表达准确、内容有针对性。

二是主动沟通寻求建议。以代表委员满意为目标,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做到“承办见面、办理见面、答复见面”三见面。接到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后,承办科室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听取期盼,准确把握办理标准;在办理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召开办理工作现场会,邀请代表、委员和相关办理人员见面,共同研究问题,共同解决问题;在办理答复之前召开办理征求意见会,对能够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对由于现行政策或受客观条件限制,目前确实无法办到的,向代表、委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达成共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形成答复件。

三是追踪后力求满意。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分管领导带领承办单位上门回访,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对已办结的建议提案积极征求反馈意见,填写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达到代表委员满意。

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9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35件,内容涉及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保障等多个方面。截至8月上旬,市局承办的所有建议和提案已全部办结,实现了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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