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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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双护双促”综合执法组在企业检查排污口废水排放情况。

为切实维护《环境保护法》的权威,保护长江经济带湖北段的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的更有效改善(简称“双护双促”),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 “双护双促”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行动于本月中旬全面拉开战幕。

此次环保综合执法行动由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组成8个检查小组,围绕环保部、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年度工作的硬任务、硬目标、硬要求,采取交叉执法检查方式,集中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检查。着力摸清重点领域环境问题存量和底数,查处突出环境问题,提高环保系统履职尽责能力。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县级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指挥部,组织协调并全力配合辖区内的交叉执法检查,对交办的各类环境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建立联络员制度;严格依法行政,采取随机抽查与“投诉热点、监管重点”必查相结合的方式明查暗访,对我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及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运维情况的现场执法检查要做到全覆盖,执法过程中要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作者:黄长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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