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研究院围绕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坚持立责、明责、督责相结合,促进责任落实上肩,推动压力传导,形成人人履职尽责良好氛围。
坚持立责为先,健全责任体系。市院把责任落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坚持岗位即责任,有位必有责,对市院岗位责任进行量化,制定“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应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做到责任落实有计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举措。
坚持明责为基,细化责任分工。市院结合实际,在市局党组“责任落实年”活动基础上细化了3大类13小项具体工作,制定了责任落实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坚持痕迹管理,台账管理,定期汇总“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
坚持督责为要,强化责任落实。市院坚持把责任落实作为提升工作的主抓手,院班子集体统筹领导推进“责任落实年”工作,及时会商推进工作落实措施,用责任倒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市院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市国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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