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精准扶贫生活保障模式为全县精准扶贫 “二十法”之一,县民政局通过整合社会救助政策,加强与精准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切实兜住贫困人口生活底线。
一是加强政策衔接。开展了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对象排查,对无发展潜力的重点对象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兜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8300人,其中无发展潜力的重点贫困户5494人。加强了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开展了低保人口与贫困人口“两类”人群信息比对工作,现有74%低保人口纳入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强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保障力度,采取劳动力系数折算或定额扣减办法,将因残疾、重病等刚性支出较大贫困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民政、扶贫部门密切配合,将非建档立卡低保人口纳入贫困人口,统筹享受扶贫开发政策。
二是加强制度衔接。民政部门拓展救助渠道,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比例,合规费用救助比例最高达到70%,年度封顶线5万元。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加大急难型、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力度,全年计划下拨临时救助资金500万元,通过实施临时救助,缓解急难型、支出型贫困家庭实际困难。建立完善“三留守”关爱体系,2017年、2018年规划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留守儿童之家305个,计划投入资金1500万元,逐步解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三留守”问题。
三是加强标准衔接。参照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和国家扶贫标准,采用消费支出法,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和人均补助标准。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23元,生活兜底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达到5400元,其他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达到299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8040元/人·年;在院供养孤儿和社会散住孤儿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600元/人·月、1000元/人·月,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四是加强资金统筹衔接。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意见的通知》,统筹安排中央、省级和县级社会救助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打通使用各项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合理配置资源。目前,县民政部门整合到精准扶贫专户资金1134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专项支出,为顺利开展各项社会救助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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