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节约集约用地 推进全面协调发展

近年来,汉川市以建设“现代工业城、水乡园林城、休闲旅游城”为战略发展目标,坚持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精髓融入城乡一体化建设,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6年汉川市荣获全国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被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通报表彰为2016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工作成效突出单位,2017年4月又因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较好、闲置土地较少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一、控制总量,提高保障水平。一是利用规划“控地”。市政府将推进土地利用、城乡规划、产业规划“三规合一”写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意见,修编完善相关规划,加强对接融合,并率先在全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汉川市沉湖镇试点。目前,沉湖镇已完成“多规融合”规划修编。二是开发复垦“增地”。近2年通过开发复垦,申报实施验收占补项目5488亩;大力开展国土整治项目建设,提高了农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三是增减挂钩“换地”。近三年已完成增减挂钩项目实施2539亩。四是土地执法“护地”。抽调相关单位人员成立常设机构“两违办”,成立国土资源执法警务室,通过卫片执法、土地例行督察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加大对交通干线、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等区域用地的管控力度。

二、做优增量,提高用地门槛。市政府出台了《汉川市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和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汉川政发〔2016〕10号),规定所有引进项目的落地须由汉川市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把关,主要审查论证项目行业属性、产业发展方向、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度、科技高度、产业链长度、环保安全节能减排度和社会风险度等。近年来,我市通过项目预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拟落户的95个项目中的15个项目按要求进行了淘汰,节约用地指标370亩,确保有限指标保优质项目和大项目用地。将全市乡镇划分为A、B、C三个区域,引进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度、土地价格成本分别不得低于相应标准。

三、提高流量,加快供地速度。组成工作专班对拟用地项目进行“把脉问诊”,对用地面积较大的工业项目根据投资额度和项目进度实行一次规划、分期供地。近两年来,我市组成工作组对欠缴土地出让金地块进行了专项清理,加快供地和项目建设速度。对批而未供问题,提交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研究,明确分类处理意见,限期完成批次用地中批而未供道路划拨工作,其余地块按“一事一策”妥善处理。督促已供地的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明确项目建设时间和投资计划,细化项目开竣工时间和建设计划。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注重协作,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推动各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对明确动工建设的实体工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做好权籍调查、勘测定界和登记发证等工作,为企业顺利开工建设解除后顾之忧。通过资金融合利用,减少审批事项,引导产业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现代化服务业。

四、盘活存量,提高利用效率。坚持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提高项目落地率和土地利用率;对出让合同约定的主要指标用项目公示牌予以公示;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单位,不再安排用地指标,不予办理土地转让、抵押、分割登记等;严禁将工业用地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足的企业,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对闲置土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制定《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市监察、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财政和房管等部门组成闲置土地处置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和职责,严格按照闲置用地的处置程序,按照定好性、定好类、定方案、定标准、定时限的“五定”原则,采取等价置换、调整用途、重组整合、政府储备、重新出让等方式,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盘活川益公交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共1000多亩存量土地,保障了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全市近五年的供地率达到65%。

五、提升质量,严格规范用地。修订了《汉川市招商引资管理办法》,严格界定工业用地和实体工业,杜绝投机行为。A、B两类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工业地产和商业地产项目。在符合城市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厂房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新落户的实体工业企业,对投资强度审核、税收核查确认、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均达到约定标准的,项目建成投产达效后,予以资金扶持。采取“飞地”经济的政策,鼓励和引导项目向园区集中,避免“村村点火,乡乡冒烟”的现象。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