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各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和春季开学时间已经确定: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于2022年1月22日(腊月二十)放假(师生离校),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于2022年1月26日(腊月二十四)放假(师生离校);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于2022年2月16日(正月十六)开学,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于2022年2月8日(正月初八)开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或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学校可以提前放假或延迟开学。市教育局要求:
①要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始终保持警惕,要指导、督促师生员工做好必要的防护,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应接未接人员尽快督促完成疫苗接种。非必须不出境,非必须不到中高风险区,非必须不跨省流动,寒假期间坚持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各地各校还要帮助师生及家长了解掌握疫情防控、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触电、防电信诈骗、防泥石流等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②要落实“双减”相关规定。各地各校要立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合理安排寒假生活。根据学生身心和年龄特点,合理布置寒假作业,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假期作业。各地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对培训机构寒假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进行严肃查处,对拒不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各地各校要持续开展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对在职中小学教师顶风违纪开设补习班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的,以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处罚从严。
③要做好控辍保学及特殊群体关爱工作。各地各校要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政府、教育双线责任制,完善学校、班主任、教师包保责任制,对疑似辍学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做到“一人一案、一生一档”,核实每名学生的去向,做到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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