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36个乡镇综合执法中心

孝感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悦 通讯员彭家昶 杨林 近日,记者从市委编办获悉,全市36个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乡镇已设立乡镇综合执法中心。

设立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是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重点任务,旨在通过建立实体化的基层综合执法机构,承接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整合执法资源,有效解决乡镇执法权限不足、权责不清等重难点问题,提升乡镇综合执法能力和社会监管水平。

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孝感市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汉川市、应城市所有乡镇和其他县(市、区)1—3个乡镇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为推进试点工作,市委编办根据《方案》制定了改革任务清单,明确了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建立了督办机制,目前各项工作均在稳步推进中。

据悉,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作为乡镇直属事业单位,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市委编办通过梳理基层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问题比较突出的县级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执法权限,明确乡镇综合执法委托事项,形成乡镇综合执法权力清单,作为乡镇编制执法清单的依据。目前,部分县(市、区)已完成乡镇综合执法清单编制,正在进行人员转隶。年底前,将搭建起乡镇综合执法平台,构建起权责一致的执法体系,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提升乡镇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


(作者:全媒体记者王悦 通讯员彭家昶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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