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未严格执行防控要求,孝感城区四家药店被责令停业整顿。
根据省、市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充分发挥药店防疫“哨点”作用,药店需严格执行退热、止咳和抗感染药三类药品登记销售制度,执行对购买退热、止咳和抗感染药三类药品的群众必须扫码登记上传方可销售等规定。
8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医保局开展明察暗访。经查,孝感源穗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槐荫大道店、湖北好人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星火街分公司、孝感城区建顺大药房、孝感市贴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家药房未严格执行防控要求,在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上传数据为空,现场检查不会操作。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业整顿,市医保局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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