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货车后面的车厢是用来载货的,如果用来载人,不仅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但总有人心存侥幸。近日,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四大队接到举报,一辆鄂K9Q开头的轻型货车后车厢违法载人,那么驾驶人该受到什么处罚呢?一起去执法现场看看吧。
接到举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四大队杨店中队迅速开展调查,民警根据轻型货车车牌联系上了车辆驾驶人张某。
6月15日下午,张某驾驶鄂K9Q开头的轻型货车来到杨店中队。起初对于自己驾驶轻型货车违法载人的事,张某佯装不知,后来办案民警调出举报抓拍照片,驾驶人张某才对当日驾车违法载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张某交代,当日办完事后,他驾驶自家的轻型货车,在后车厢载几个亲友回家,没想到车辆行驶在107国道天紫湖路口被抓拍。办案民警对张某驾驶货车载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现场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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