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孝感交警汉川大队接到一起举报电话
一名酒驾司机在喝酒后
竟然驾车逼停了一辆客车
民警在接到举报后
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2020年10月31日晚17时许,驾驶人孙某才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鄂KU19**小型轿车,从汉川市大兴小区出发准备前往汈东桥,途经汈东中石化加油站门前时,与同向行驶的客车因“别车”发生纠纷,车上乘客报警。
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孙某才满脸通红、身上一股酒味,有饮酒驾驶嫌疑,随后抽血送检。经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对孙某才的血样进行鉴定乙醇含量为234.2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据孙某才交代:10月31日13时许,其与几个朋友在某餐馆吃饭,期间喝了四两白酒、三瓶啤酒。16时许,准备驾驶小车到汈东去。走到一个红绿灯路口时,遇到一辆按了喇叭的客车从其车旁开过去了,另其当时很恼火,于是开车跟着客车一直跟随到汈东一个加油站超了客车,把客车逼停了。下车和客车司机争论,乘客报警后,交警就赶来现场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孙某才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起诉。
▲酒驾法律成本
来源:孝感交警
编辑:孙亚莉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