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各项资料标准。为了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地块分散,搬迁户多,分户办理征地、规划、工程报建与验收问题。安陆市结合房地产登记模式,以属地政府为主体单位,以各安置点为独立地块,在办理农转用后,分乡镇统一打包、一次性划拨供地给各属地政府,以属地政府为主体细化到涉及安置点的村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统一出具宗地图件和房屋图件,分乡镇集中统一出具完税免税证明。通过这种模式,有效的解决了分户供地、分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检测验收、分户申报免税等庞大工作量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统一登记流程标准。在集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户办证工作中,按照商品房大证分户转移登记模式,采取先总登记后分户转移登记的方式,明确了登记流程,制定总登记资料清单和分户登记资料清单,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实现线下批量录入、分乡镇批量导入系统、集中批量审核登簿、一次性缮证,有效解决分户登记工作量大、资料难以准备、录入、审核量大、办结超时等问题。
三是统一数据入库标准。为了解决分乡镇总登记问题,安陆市按照房地产总登记工作流程,借鉴商品房楼盘表管理模式,由基层国土资源所统一到涉及安置点的村开展权籍调查,提交权籍调查结果资料后,先行将应登记宗地地块、房屋图形进行统一入库,统一编制宗地编码,划分分户不动产单元,锁定分户土地面积(分户登记土地面积以房基占地面积为准,其他作为共有面积,不予分户)和房屋面积,确保分户登记发证的面积准确性、不动产单元唯一性,保证了分户登记发证情况与实物的一致性。
四是统一申请办理方式。易地扶贫搬迁户分散在全市各乡镇,因特殊原因无法各自独立到我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自行申请。为此,安陆市明确由各基层国土资源所作为登记申请代理人入户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收集身份资料,乡镇人民政府集中向税务机关统一申报完税免税证明材料,测绘单位分户出具宗地图件和分户房产图件,最后由基层国土资源所集中提交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实行易地扶贫搬迁户“不见面”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证书办理完毕后,统一由国土资源所代为领取,乡镇人民政府集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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