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湖北省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鄂交发﹝2020﹞20号)要求,按照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要求,我市对《孝感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全面评估,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方案》建设规模和建设布局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建设规模方面,将“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孝感辖区港口、船舶生活污水综合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达到9687吨/年,配备8套生活污水接收装置。”调整为“孝感辖区港口、船舶生活污水综合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达到9687吨/年,配备4套生活污水接收装置。”另外,新增一项船舶污染物移动接收船舶设施建设,汉川市政府计划2020年在新河锚地水域 ,新增建造一艘污染物接收船,用于接收新河港区各港口船舶的污染物,同时用槽罐车对接转运。
建设布局方面,将“汉川港、应城港各配置1套真空式收油机,共计2套。其中,应城港真空式收油机兼顾云梦港、孝感港、安陆港。各生产性泊位配备2个垃圾回收装置。”调整为“汉川港配置2套真空式收油机,各生产性泊位配备2个垃圾回收装置。”
《方案》还对其他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方案》更贴近工作实际,工作任务更加具体明确,便于操作。
通讯员:郑晓春
编辑:杨阳 实习编辑:张蓦然
审核:余明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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