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长江防护林保护实现常态化

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要求,完成府澴河流域岸线绿化228.6公里,营造长江防护林2883.2亩。全面推进沿江河网绿化,扎实开展长江防护林保护,长江防护林保护工作实现常态化。

一是日常巡查常态化。建立资源巡查月报制度,认真开展辖区内长江防护林、天然林的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巡查2000余人次。根据1到11月份各县市区巡查月报数据,无破坏长江防护林和天然林案件线索。

二是严格管理常态化。严格管理长江防护林、天然林采伐利用,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截至目前无违法违规砍伐长江防护林,破坏天然林以及未办手续擅自采伐的情况。  

三是以案释法常态化。全市通过日常巡查及“绿色卫士”专项行动发现其他破坏林地林木案件106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4人,行政罚款326.9037万元。在全社会形成了强有力震慑,教育广大群众严格守法,自觉保护森林资源。

四是宣传教育常态化。充分运用网络、宣传车、标语、法规咨询、专题宣讲等宣传形式,在“3.12”植树节、“爱鸟周”、“ 5.12”防灾减灾日、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大力宣传长江大保护相关方针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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