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和法律草案

  4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启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桃安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鸿杰、杨军安、王建华、喻辉、刘有年,秘书长张国雄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孝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更加自觉地坚持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筑牢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监察法,依法加强监督,大力支持监察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监察法实施,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会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统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举行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和常委会第五次专题讲座。

  副市长吴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达亮,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县(市、区)人大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作者: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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