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摩托车无证驾驶整治

  3月14日,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组织30名警力在北京路和天仙路开展“摩托车无证驾驶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当日查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3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查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13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介绍,当日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主要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长期未审验被注销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几种违法行为,交警呼吁广大市民驾驶摩托车一定要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作者:张婷)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