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学全面实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我市中小学全面实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初步定为三年一个周期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核心素养,推动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又快又好发展,3月7日,记者获悉,市教育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中小学实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步定为三年一个周期,实行月报制,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进情况。同时,市教育局正在制定把学生行为习惯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畴的相关方案。

  据介绍,全市中小学生实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包括:养成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养成良好安全习惯、养成良好文明礼仪习惯、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等几个方面。同时,要求各地各校大力开展讲师德提师能专项活动,提高教师的礼仪修养,提倡教师做到语言文明、服饰得体、举止大方、礼貌待人、和蔼谦逊,养成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习惯,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据悉,市教育局成立了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中小学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阶段任务。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养成教育作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明确相关人员职责,设立专项经费,加强指导和管理。

  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养成教育“县县行”、“校校行”、现场推进会等活动,并开展养成教育“示范县”、“示范校”评选活动,选树典型,促进养成教育不断向纵深推进。各地各校要积极树立典型,组织开展“县级养成教育示范校”、“养成教育先进个人”、“养成之星”等评选活动,并形成工作常态。

  另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养成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督导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标准,建立区域、学校养成教育工作评价体系,适时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并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学校要逐步将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

(作者:董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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