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责主动服务 助力扶贫攻坚战

切实履责主动服务 助力扶贫攻坚战

——市人社局扶贫政策解读

  孝感市人社系统行业扶贫主要针对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险扶贫。

  2017年,全市人社部门帮助困难群体就业7247人,培训贫困劳动力4845人,提供创业贷款532万元,公益性岗位安置1076人,扶持开办“农家乐”23家。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0.7万人,参保率100%;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5.5万人次,基本医疗报销2763.37万元;贫困人口住院就诊10.5万人次,基本医疗报销费用4.13亿元,大病保险报销费用2186.5万元;住院政策内补偿比87.15%,综合报销比83.86%。

  具体政策如下:

  在就业扶贫方面——

1.实施就业援助政策

建立援助常态机制。开展以就业扶贫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免费为扶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岗位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实现就业。

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根据贫困对象意愿和特长,精准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确保贫困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对吸纳贫困对象就业的企业,按政策优先给予社保补贴。

加大公岗扶贫力度。开发一批保洁、保安、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安置难以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家庭成员,支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工作。

2.实施技能培训政策

打造“金蓝领工程”。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使每个贫困家庭能够掌握1-2项职业技能。有针对性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残疾人就业能力。建档立卡的“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每年可到技工院校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并优先推荐就业。

支持参加就业培训。对参加就业培训的贫困对象,培训期间每天补贴8元生活补助。

鼓励参加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扶贫对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不少于10天,且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贫困对象,给予1200元的补贴,未办理的给予800元补贴。

3.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发放创业贷款。对自主创业的贫困对象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可申请小额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发放“捆绑式”贷款。

扶持开办“农家乐”。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3人就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且总额不超过20000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加大创业补贴力度。根据贫困对象个人意愿,免费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和跟踪指导服务。对自主创业的贫困对象和初次创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社会保险扶贫方面——

1.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

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县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9号)明确规定实行全额资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相应职能部门落实。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探索按项目等方式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招用贫困人员应当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降低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为更好地保障贫困人员缴费资助和待遇兑付,市人社局制定《孝感市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推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的健康扶贫模式,实现“一免一降三提”。

一是免基本医疗起付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统筹区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

二是降低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至5000元以下。一个保险年度内,贫困人员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

三是提高基本医疗政策内支付比例5%,即一级医疗机构不低于90%,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85%,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为65%、转市外医疗机构为55%。提高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5%,即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实行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提高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至40万元。已脱贫的贫困人员将继续享受资助参保和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政策待遇至2020年底。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担当,认真履责,确保人社系统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积极向省厅报告建议出台就业扶贫政策实施细则,突破就业培训政策限制,加大培训扶持力度,确定培训资金来源渠道,规范培训资金列支,拓宽贫困人员培训对象的年龄限制,提升培训实效。

加快推进人社信息平台建设,细化量化扶贫事项,并纳入重点工作“五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数据信息报送办法,确保统计数据真、准、实,为人社系统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信息抓手。

强化医疗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对过度医疗、虚报假账等违规行为的医疗监管,大力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实行总额控制、单病种结算,通过双向转诊降低医疗成本,联合卫计、财政、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扶贫领域骗保、冒领等不正之风。

(作者: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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