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获评2017年度市直目标考核优胜单位

2月23日上午,孝感市召开目标考核工作总结会议。会上获悉,市检察院获评2017年度市直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全市政法系统仅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获此殊荣。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孝感建设全省区域性增长极目标,按照“强基固本、行稳致远”的总体思路,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各项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依法打击“非访”违法犯罪,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571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21件。服务保障“两资一促”工作,依法不拘留12人,依法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15人,依法不起诉38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法律监督。依法审慎办理各类涉及非公企业案件291件。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依法办理环境资源领域案件202件。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3件,行政机关整改履职到位1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各1件,法院均判决检察机关胜诉。大悟县检察院针对非法采砂问题形成领导参阅件,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省院予以肯定。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工作。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1人,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8份。


主动参与平安孝感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31人,提起公诉2686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涉枪涉爆涉毒、两抢一盗等犯罪855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等依法不批捕334人、不起诉232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3件96人、渎职侵权案件28件40人,其中贪污贿赂大案38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5人、县处级以上要案6人。坚持惩防并举,开展警示教育147次、预防调查3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5件,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876次。开展“法律大篷车”活动110场,展播微电影、专题片、公益广告9部,打造“检察蓝”+“邮政绿”的“预防邮路”。市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市“四大家”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委政法委予以转发。积极促进法治孝感建设。监督立案156件,监督撤案153件。提出刑事抗诉33件,法院已采纳26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97件,纠正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1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件。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7人,对16名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实行帮扶教育,其中4名学生顺利考上大学。


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落地。严格落实权力清单,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定期通报制度,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970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82人、不起诉57人,依法排除非法证据45份,有效防止冤假错案。扎实高效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化“守纪律、守规矩、守公正、创实绩”教育活动,分类分层组织培训16期,培训干警400余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着力解决“担当不足不敢为、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等问题,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一年来,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市目标考核优胜单位、综治考核优胜单位、市直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市直“活力机关”、支持精准扶贫优胜工作单位。市检察院驻大堰村精准扶贫工作队被评为优胜工作队,1名干警被评为优胜工作队长;机关第四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红旗党支部。6个基层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大悟县院获得“全省五一劳动奖状”。1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河砂治理专项工作被省院向省人大报告半年工作时予以肯定。


(作者:闻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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