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推行“河长制”以来,孝感大悟公安局各河道警长密切关注自己的“责任田”,严厉打击破坏河湖资源违法犯罪,五日内连续侦破三起非法采砂,刑事拘留三人。
2017年12月19日,大悟县公安局接到国土部门移送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该局治安大队食药环中队经审核于2017年12月21日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立案侦查。经查实,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万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滠水河大悟县河口镇石盘村万家咀河段挖沙销售,将该处的河堤挖断163.5米。经现场测量,确认被毁坏的基本农田面积为9.2214亩。1月4日,治安大队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万某,成功侦破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7年4月,大悟县公安局会同水利局等部门检查发现,阳平镇邓某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间,在澴河大悟主河道阳平镇铁铺村段河砂禁采区内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使用挖砂船、振动筛、铲车等设备非法采砂。经现场测量,邓某采挖未销售的河砂达5000.1方,经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其价值为91002元。案发后,邓某秘密潜逃,大悟县公安局对其网上追逃。2018年1月6日11许,经秘密布控,大悟治安大队食药环中队在全俊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抓获邓某,成功侦破该案。
2017年12月25日,大悟县公安局接到水利部门移送一起涉嫌非法采矿案,大悟治安大队食药环中队经审核于2017年12月29日以涉嫌非法采矿案立案侦查。经查实,2017年12月,谌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滠水河大悟刘集谌家湾水库河段挖沙销售。经测量,采砂现场存放的河砂达1951.1立方,经价格认证中心对开采的河砂进行产品价值认定,认定开采河砂价值为136577元。1月8日,大悟警方将犯罪嫌疑人谌某刑事拘留。
据悉,孝感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7起非法采砂案件,刑事拘留10人,关停非法采砂的黑砂场10个,有效的遏制了河道非法采砂现象。目前,我市严厉打击河湖资源违法犯罪行动正在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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