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民警轮流派驻警务综合服务站

市公安局创新警务改革

机关民警轮流派驻警务综合服务站

记者昨悉,为进一步精简机关、充实基层,优化警务资源配置、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全面提升警务效能、促进平安孝感建设,市公安局决定实施局机关民警轮流派驻警务综合服务站工作制度。

据悉,此次派驻对象为市公安局机关年龄在40周岁以下;没有公安基层工作经历,或者虽有公安基层工作经历、但时间不足两年的民警。派驻原则为做精机关与做实基层相结合原则,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指导思想,通过派驻制对警力进行结构性调整,释放警力资源活力,最大限度地精简机关、夯实基层;改善结构与人岗相适原则,既根据市公安局机关队伍建设和民警能力素质现状,统筹安排局机关民警轮流派驻到警务综合服务站工作。通过派驻工作提高民警业务素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达到促进业务工作健康发展,队伍结构合理优化,民警成长进步的目的。派驻方式则采取“两批三轮”的方式进行,即每批两个轮次,分三年轮流派驻、定期轮换。每一轮派驻工作期限为1年。派驻期间,民警行政编制、工作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不变,业务工作与原单位原岗位脱钩,党组织关系转至派驻单位,由派出单位进行管理。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行民警派驻制是市公安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的现实需要,所有派驻民警一定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无条件地服从市公安局党委的决定。派驻民警要与巡特警、交警、派出所民警、社区民警等有机融合,通过认真履行警务综合服务站各项职责,努力提高基层综合警务能力和警务实战技能,全面锻炼和提高自己的素质能力。

(作者:祝伟 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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