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汉川市社会组织反腐倡廉专项检查组在民政局召开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再检查工作会议。传达孝感市纪委《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再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传导压力,确保社会组织反腐倡廉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会上,学习了孝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反腐倡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汉川市财政监督局孙光军副局长就社会组织反腐倡廉专项检查重点涉及的“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经过了规定的民主程序;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单独设立银行帐户,设置账目,进行会计核算;财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会计出纳是否分设;是否存在强制企业或者个人入会、摊派会费、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违规收费现象;会费收入、服务性收入、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以及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行为;是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是否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或者行政资源牟利等八个方面注意的问题作了强调说明。
汉川市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高伏春同志就开展社会组织反腐倡廉专项检查工作提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意义;二是措施得力、方式灵活;三是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四是发现问题,分类处理。
会后,按事前拟定检查顺利对抽查社会组织进行检查。
汉川市价格协会、汉川市个私协、汉川市薯业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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