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扎实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五大行动”

针对2016年畜产品安全工作,围绕争创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先进市活动,根据农业部、省市畜牧兽医局要求,安陆市畜牧兽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2016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安陆市畜产品安全监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瘦肉精”、兽药、饲料、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5个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年)》,重点解决养殖环节不规范使用抗生素问题,包括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执行休药期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药物行为。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鸡蛋质量安全春季行动、“兽用生物制品违法行为”、“渔业投入品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全领域、全覆盖,迅速、全面、彻底地对整个兽药行业进行集中整治。4月底开展的鸡蛋质量安全“春季行动”对全市所有规模蛋鸡场进行了拉网排查并开展了氟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快检,共快检210批,检出阳性样品2个批次,合格率达95%以上,并对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在继续做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以规范乡镇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代宰行为为重点的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严厉查处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大力开展市场整治与市食药局一起对全市所有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于上市销售的肉品,要求各市场严格执行准入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必须凭检疫证明和验讫印章上市销售,坚决查处销售私宰和病害生猪肉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监控城乡结合部、私宰易发区和肉食品加工点,对发现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上半年,共查获6起违规行为,立案2起,无肉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推广近5年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等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巩固“瘦肉精”监管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加强风险监测和研判预警,针对肉牛和肉羊养殖集中地区、调入活畜地区,加大督导检查、监督抽检力度。今年第一、二季度全市规模养殖场拉网检测活动已结束,共快检“瘦肉精”885个批次,药残378个批次,检测结果均呈阴性,合格率100%;屠宰环节全市共14个屠宰场,1至5月份共屠宰生猪87486头,“瘦肉精”企业自检16608批,自检率达8%,监督抽检3704批,抽检率达4%,药物残留监督抽检458批,检测结果均呈阴性,合格率100%。

四、饲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突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可以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品种,加大生产、流通环节的整治,重点打击禁限用兽药、人用药以及含量不足等行为。加强农资产区、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城乡结合部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的专项整治,加大对地下“黑窝点”的清查治理,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饲料标签专项整治行动,在4个饲料生产厂、5个饲料经营门店抽检饲20批次送省部级以上监督抽检或主动送检。发现一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合格率达95%。

五、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行动。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全市已造成13个乡镇收集点、50个村级受理点、26个大型规模养殖场临时存放点,全市基本形成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市、乡、场三级收集转运体系和市、乡、村三级监督管理体系,并在工作中逐步探索完善了整体工作运行机制、部门联动机制、财政奖补机制和保险联动机制。针对今年上半年洪涝灾害,及时组织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打捞所属水域、地域的死亡畜禽尸体,并监督集中无害化处理。对退水后的养殖场溺死动物及时组织专班清理,做到边退水、边收集、边清理、边消毒、边就近深埋或送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处理中心集中无害化处理。切实搞好因灾死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落实溺死、病死动物“不出售、不加工、不食用、不无证转运、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四不一处理”制度,真正做到了病死动物全收集、全转运、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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