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

近日,市综治办、人保财险孝感分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孝感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创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以政府出资投保的方式,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人毁物造成的后果,通过保险理赔形式来减少损失。

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精神障碍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参保对象为登记在册的精神障碍患者,未登记在册的精神障碍患者,流浪精神障碍患者。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投保,辖区内所有因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而导致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这项举措,改变了过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及人身、损坏财物事件时,当事人遭遇申诉难、索赔难的困境。 

据悉,2017年在孝南区、安陆市、孝昌县和市高新区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试点工作,2018年在全市推广。

(作者: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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