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市国税局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至全市县(市、区)国税局,此举将惠及我市65户外贸企业。
据了解,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原先由县市区国税局初审后报市国税局复审、审批,再通知县市区国税局办理退库手续。权限下放后,县市区国税局直接完成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核准工作,直接办理退库手续,大大缩短了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去年9月,我市在汉川市开展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全面下放审批权,将有力促进我市外贸健康稳定发展。今年一季度,我市共为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9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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