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市本级电子商务发展,日前,市财政、商务等部门联合出台《孝感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和方式、项目申报与审核、资金拨付、项目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内容,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市本级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新建投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际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车辆,且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须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市直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本级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经营性贷款,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市本级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线上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市本级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办法》还对电子商务园区(基地、楼宇)、电子商务品牌、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和参展等方面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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