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排污费征缴入库近2.4亿元

4月26日,随着湖北宝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万元排污费完税证明的开出,由市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2007年至2016年所有企业排污费2.385亿元已全部入库,无一家企业欠费。

自2008年征收排污费以来,市地税部门强化与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建立信息传递长效机制,加强排污费政策文件、排污费征缴情况、排污费数额、欠费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双方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强数据清理、统一口径标准和征管流程,形成排污费征收执法的强大合力。8年来,经环保部门复核,市地税部门累计核定缴纳排污费企业11155户,共计核定费款2.385亿元,征缴率100%。

为方便企业缴纳排污费,市地税局已于去年6月将排污费征收权下放到各县(市、区)局。同时,对拒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由相关企业所在行政区划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会同同级地税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排污费“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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