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税办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1.5亿元
为236家洪水受灾企业减轻负担3842万元
为减少洪水受灾企业损失,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市国税系统积极落实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共为236户企业办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15371.12万元,减轻企业负担3842.78万元。
入梅以来,我市国税系统启动办税服务厅防汛应急模式,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确保汛期纳税人办税需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及时受理办理受灾企业延期申报、延期纳税、减免税、资产损失报备等事项。
市高新区分局主动与湖北蓝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对资产损失扣除税收政策进行了辅导,使企业及时依法进行损失扣除,减少企业损失40余万元。市国税局干部先后为受灾群众捐款11万余元。市县两级国税部门派出工作组,进驻对口帮扶重灾村,制定救灾计划,全力帮扶受灾村集体开展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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