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孝南区法院党组成员刘光辉参评的“(2016)鄂0902民初2281号裁判文书”被省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并予以表彰。
该案系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由区法院党组成员、员额法官刘光辉主审,他全程参与案件承办,亲手拟写裁判文书,判决书格式规范、结构安排精当、层次分明、说理透彻、适用法律精准,体现出了员额法官良好的法律功底和文书驾驭能力,改篇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2016年度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呈现,反映了法官办案能力与文书撰写水平,是社会大众了解司法审判活动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区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裁判文书质量,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常态化部署开展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目的旨在发挥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的示范效应,以此加强法官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能力,提升依法裁判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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