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再获“园林式单位”殊荣

2月21日,安陆法院被安陆市委、市政府表彰为 “园林式单位”,这是该院继2015年第二次获此殊荣。

随着安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该院积极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亮化、硬化等工作。目前,该院机关大院占地面积14999平方米,绿化面积约达7500平方米,占庭院总面积的50%。庭内种植了樟树、银杏树、桂花树、梅花树、月季、紫藤等多种树木花草,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合理搭配,垂直绿化和平面绿化相结合,院内路灯明亮,路面整洁宽敞,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营造法院干警静谧舒适的庭院环境。

(作者:董志新 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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