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民政局开展城市低保年审工作

为进一步打造“阳光”低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大悟县民政局自2月21日至3月31日开展城市低保年审工作,全面提高城市低保工作和管理水平。

此次全县城市低保对象续保登记,大悟县民政局将对享受城镇低保的服务对象,根据所核实的实际家庭收入、人口变化和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重新核定保障对象及其保障标准,并对不属于低保救助范围的人员,及时清退;对符合规定的服务对象采取登记在册,建档立卡,进行评议评审和公示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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