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举办法律法规与精神科临床专题讲座

2月17日下午,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在门诊五楼学术报告厅举办《医疗安全之保障——再谈法律法规与精神科临床》专题讲座,讲座由护理部主任魏爱荣主持,“中心”副主任杨桂菊就精神科医疗安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作了精彩的讲授。来自临床各科室的护理人员和爱心护理院的护理员参加了学习。

杨桂菊用近期某三甲医院发生的重大医疗事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拉开了本次讲课的序幕,用鲜活的事例警示我们任何违规操作触犯的是法律的底线,危害的是患者的生命安全。要牢记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严守工作规章和法律法规的约束,把医疗安全和患者安全放在首位。随后对医疗安全与医疗风险的概念、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关系、医疗活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风险的防范展开了详细的阐述。指出医疗安全不仅是业务、工作概念,更是依法执业的法制概念,要求我们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患者安全十大目标,确保医疗安全。在讲课中,杨桂菊引用“煮蛙效应”、“海恩法则”、西点军校名言等,生动形象地告诉我们:任何重大事故都是有端倪可查,看似偶然,其实是各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要用强烈的责任心来唤醒我们沉睡的意识,及早识别医疗风险,防止思想上的麻痹大意,牢记医疗安全的核心理念——“防范胜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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