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孝感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通告

2016年7月19日,市政府市长滕刚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颁布实施后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孝感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告》明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孝感市中心城区(含老城区、高新区、东城新区、南城新区、临空经济区)和双峰山旅游度假区。

禁止燃烧的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煤泥、煤焦油、渣油等燃料,以及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等)。

会议要求,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扩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以及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已建成的各类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

滕刚市长就《通告》的实施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宣传要到位。要按照多形式、全覆盖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确保通告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责任要落实。孝南区政府和市直“三区”管委会是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各自主体责任。各市、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各自职责进行严肃查处,共同抓好《通告》的落实;三是要按照应急和谋远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监管,抓好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的禁燃工作。同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走绿色发展之路,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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