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药监局出台办法:12月1日起小餐饮可获许可证

省食药监局近日出台《湖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办法》,小餐饮经营许可分为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蛋糕店5类。在保证食品安全前提下,参照国家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办法》相应降低了小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简化了申请资料和审批流程,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事项列入监管范围,主动为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减负。

小餐饮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同一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应分别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统一印制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小餐饮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具体实施许可管理工作。

据介绍,此前我省实施的是小餐饮备案制,要求所有小餐饮经营者必须申请并办理小餐饮备案登记证。由于缺乏法律表述,备案制难以为小餐饮提供合法身份,也无法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将小餐饮纳入规范监管轨道。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