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出台《方案》—— 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

孝感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德强  特约记者乔卫华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更好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政府国资委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实施方案》。

方案创新细化举措,从七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产更名和处置,鼓励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做好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产更名工作。实施公司制改制的国有企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实其国有全资属性、不涉及企业土地资产账面价值变动的前提下,凭相关资料,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加快已改制国有企业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处置。国有企业改制后依法申请以保留划拨或出让、租赁等方式处置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的,可直接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优化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利用方式。经改制、改革取得的土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原依法取得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不得突破30%。

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再开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自主、联营、转让等多种方式推进存量土地的改造开发,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组织供应,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一定补偿。

鼓励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纳入储备。用好用活国有企业土地资产清查成果,对清理出的低效闲置土地,鼓励纳入土地储备,创新省市合作收储,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对纳入储备暂时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做好管护和临时利用,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公益开发。对于增加公园绿地等开放空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增进公共利益的项目,在不减少原建筑面积的情况下,由当地政府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给予合理容积率奖励;工业用地在不影响安全前提下,当地政府结合工业门类明确容积率奖励。

妥善处理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组织所管理的国有企业,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的原则,分类处理各类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处置(处罚)手续、补办土地征转用手续、土地供应手续等。


(作者:全媒体记者王德强 特约记者乔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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